品牌是消費者經驗的總合

謂成功的行銷?在可口可樂等知名企業擔任三十多年行銷主管的齊曼(Sergio Zyman),他的答案很簡單,就是「對更多的顧客,以更有效的方法,更常,而且更有利潤地賣給他們更多的產品。」
齊曼在接受艾莫里大學網路週刊Knowledge@Emory專訪時指出,公司在談廣告時,科學面應該走在藝術面之前。他解釋,廣告說穿了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讓更多消費者去買更多廣告中的產品,因此公司在打廣告時,首先要求的應該是達到這個目的,否則一切只是白忙一場,也就是先談投資報酬,再談內容藝術。
在一片茫茫廣告海中,公司要如何才能獲得消費者的注意,達到投資有報酬的目標?齊曼建議從三方面下手。首先,提高顧客對品牌的期望,而且在顧客使用公司產品時,確實做到對顧客的承諾。齊曼表示,現代的消費者很習慣被廣告資訊轟炸,公司的廣告必須具有可信度,不做出過度的承諾,否則會被消費者視為垃圾。
其次,公司要了解產品的顧客參與度。如果公司的產品屬於高參與類(例如汽車),表示顧客會追隨品牌,公司要做的是,儘量把產品期望及顧客使用經驗提到最高。相反地,如果產品屬於低參與類(例如牛奶),表示是由公司尋找顧客,這種產品的銷售成績比較依賴配銷、品牌合作等外部因素,因此公司與這些外部因素建立及提升關係,是非常重要的。
最後,公司應該探索新的目標以及機會。例如,在美國,說西班牙語的人口購買力強大,但是大多數公司都還沒有意識到這個好機會。
隨著全球化日益普及,當一個品牌的產品是外包製造時,品牌的涵意有什麼改變?齊曼認為,如果品牌把關嚴格,不致造成太大影響。舉例而言,當日本產品不再是由日本製造時,日本廠商對於品質的把關必須更加嚴格,只要產品做到了品牌的承諾,在哪裡製造的並不重要。齊曼強調,「品牌是消費者經驗的總合,而不是產品的本身。」
此外,隨著市場前進的腳步加快,許多公司選擇放棄舊產品,改為追求新產品,事實上,有時候公司需要的只是擦亮有價值的舊產品。例如,過去,美國的鐵路公司因為把自己定位為鐵路公司而自毀前程,如果當時它們是把自己定位為運輸公司,將核心能力推得更廣,可以輕易讓品牌進入貨運、公路或航空市場,創造出新的生機。
同理,當初新力(Sony)錯把焦點放在產品(隨身聽),而不是產品種類(可攜帶的娛樂產品)上,因而把MP3的市場拱手讓給了蘋果電腦(Apple)。當公司在思考品牌時,可以把切入角度拉大,才不致受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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